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质监工作第一要义,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促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质量整体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全面实现质量振兴和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省质监局制定出台了《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抓实抓好16项具体工作,全力支持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据了解,省质监局全力支持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16项工作包含促进《质量发展纲要》贯彻落实,支持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检验检测科技能力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质检史料馆建设等6个方面,具体以推进质量兴市、兴县(区)战略实施、争取建设国家级家具、电子信息、食品和矿山机械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大力实施《赣南脐橙》国家标准推进标准化果园建设等16项工作。
为确保这16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省质监局把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省局机关各处室及赣州、吉安、抚州市质监局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年年底组织检查考核,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措施,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责任人将严肃处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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